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三年輔導
研發費用歸集
專精特新
工業企業研發機構
中小企業名牌產品
技術改造專項基金
工業設計示范企業
中小企業領軍人才
新產品新技術開發
新一代技術研發及產業化
創新示范基地
智能制作示范園區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科技發展專項資金
新型研發機構
產業技術研究院
技術創新中心
企業重點實驗室
科小企業創新英才
院士工作站
科技型小巨人
眾創空間
企業技術中心
工程實驗室
大數據與物聯網發展專項
信息技術制作業發展專項
新興產業示范基地
雙創示范基地
貫標
體系認證
榮譽證書
政府質量獎
省名牌產品
省名優產品
為什么要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可以提高企業美譽度,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10%,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
● 企業基本信息
● 財務資料
● 知識產權資料
● 研發管理資料
2011年7月25日,時任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在《中國產業發展和產業政策報告(2011)》新聞發布會上首次提出「‘十二五’時期將大力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同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明確提出要「堅持專精特新」。
「專精特新」,是「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的縮寫。其中,「專」指專業化與專項技術,企業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中某個環節或某個產品;「精」指精細化,企業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和精細化服務;「特」指產品或服務的獨特性與特色化,產品或服務具有行業或區域的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的特點;「新」指自主創新與模式創新。企業滿足其中任意一項,即可申報專精特新。
專精特新企業普遍規模不大,但都擁有各自的「獨門絕技」,在細分領域建立了競爭優勢,具備一定話語權。
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農業裝備、新材料、航空航天裝備和電力裝備十大領域。
2022年6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最新發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將優質中小企業的發掘和培育分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梯度。
創新型中小企業指具有較高專業化水平、較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是優質中小企業的基礎力量,培育目標是100萬家左右。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指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培育目標是10萬家左右。專精特新「小巨人」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的佼佼者,是優質中小企業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標是1萬家左右。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企業均可以申報,不區分所有制。但企業不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創新性型中小企業認定包括「直通車」和「評價指標」兩種方式。
(一)直通車
以下四條滿足其一即可通過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三年內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
(2)獲得仍在有效期之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
(3)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三年內獲得機構投資者新增股權融資實繳500萬元以上。
(對于多數企業來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相對容易實現的條件。)
(二)評價指標
若企業不滿足上述任何一條,還可通過指標評價進行申報。考核維度包括創新能力、成長性、專業化三類六個指標,滿分為 100 分,評價得分達到 60 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即可通過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由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參與自評,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組織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
(1)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 2 年以上。
(2)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 100 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 3%。
(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 1000 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 1000 萬元以下,但近 2 年內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到 2000 萬元以上。
(4)評分達到 60 分以上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 近三年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或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
② 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
③ 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
④ 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企業組名單。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由創新型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提出申請,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 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需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面指標。
(1)專業化指標。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 3 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 5%。
(2)精細化指標。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 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 1 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 于 70%。
(3)特色化指標。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 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4)創新能力指標。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① 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 1 億元以上的企業,近 2 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 5000 萬元—1 億元的企業,近 2 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 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 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 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 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 50%以上。
② 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③ 擁有 2 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① 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
② 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 強企業組名單。
(5)產業鏈配套指標。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提出申請,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本文為“規劃師筆記”精選文章。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被推薦企業進行審核、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企業符合要求就可以申報,不一定要按照順序。但在同等條件下通常會優先推薦已通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企業。
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業重新登錄培育平臺進行自評,經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含實地抽查)通過后,有效期延長三年。經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認定部門組織復核(含實地抽查),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
截至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已公布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名單,其中:第一批155家,第二批1078家,第三批2930家,第四批4328家,第五批3654家。
在國家層面,2021-2025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100億元以上獎補資金,分三批(每批不超過三年)重點支持1000余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帶動1萬家左右中小企業成長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具體到各省市,補貼政策略有差異。一般來說,被新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補貼額度在100-600萬元之間;對被新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貼在5-100萬元之間。(由于政策有即時性,具體以各地市獎補政策為準)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更高層次培育梯度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該稱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聯合認定,而且并不局限于中小企業。
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累計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萬余家,其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數1.2萬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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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護好企業自身的技術創新成果?想必這是許多企業面臨的一個難題,技術從研發立項到上市,會經歷一個漫長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需要從初期做好規劃,其中技術創新成果保護尤為重要。
然而創新成果脫離不了知識產權的保護與運營,那么圍繞企業痛點,核心技術的專利綜合質量也存在客觀差別,一方面是由專利質量本身決定的;另一方面是由專利市場價值導致的。今天 為大家淺談一下“高質量專利”與“高價值專利”。
高質量專利:從專利創造的角度來看,高質量發明專利一般都是涉及到處理共性技術問題、面向行業應用的一類發明創造,尤其是涉及到戰略新興產業、熱點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而且能經受得住技術先進性的考驗。
高價值專利:從專利運用的角度來看,高價值發明專利是為創新主體提供成果及時實施或轉移轉化的明確指引,并且其轉化的成果可以經得起市場考驗。
綜合觀點:高質量專利和高價值專利并不能直接劃等號。兩者既有緊密聯系,又有客觀區別。高質量專利不一定可以全部轉化為高價值專利,但是高價值專利必須要以高質量專利為基礎,只有數量眾多的高質量專利,才有更大概率的轉化出高價值專利。
◆ 共同點:
一是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即技術創新水平高。二是具有較強的法律保護屬性,即專利穩定性強,經得起司法程序的“敲打”。
◆ 區別:
高質量專利更側重于專利的“撰寫質量”和法律保護水準,即專利文本的撰寫質量高、法律保護屬性強,能夠經受住后續程序侵權和無效的“考驗”,實現打擊競爭對手的訴求。
高價值專利更側重于專利的技術創新含量和市場經濟價值,即專利的技術創新水平高、技術成果能夠占領市場份額,市場前景好,可轉化的市場價值高,能夠運營產生較為可觀的許可費用和侵權訴訟費用。
高質量專利不一定就是高價值專利,但是高價值專利一定屬于高質量專利。只有企業加代理機構雙雙努力,創新技術+用心撰寫,促進高質量專利申請,才有可能轉化出高價值專利。
企業具有布局意識,對技術方案進行了合理性的導航、布局、策劃,與產業、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路線息息相關。
另外企業技術夠強的基礎上,還需要專利機構及專利代理師與企業技術團隊的配合,進行深入的交流,挖掘技術核心點,對技術方案全面的設計權利保護范圍,撰寫出高質量的申請文件、合理保護被披露專利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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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企業的好處 (一)財務優惠 ①企業所得稅稅率降至15%; ②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 ③技術轉讓:免征、減征所得稅。(二)人才激勵 ①在落戶問題上有優先權; ②高級人才獎勵。另外高新技術企業初次認定成功一次性獎勵企業 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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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標啟動:成立企業貫標工作小組; 2、調查診斷:進行調查,出具體系診斷報告; 3、體系構建:構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4、手冊編寫:編寫企業的知識產權體系文件; 5、發文貫標:頒布體系,開展宣貫培訓; 6、實施運行:運行體系,做好記錄; 7、內部審核:企業進行內部審核; 8、管理評審:企業最高管理者進行評審; 9、模擬外審:按照標準實施現場模擬外審; 10、貫標認證:向認證機構提交認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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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什么是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什么是主要產品(服務)?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是指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產品(服務)。
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
注:后者包含在前品范圍內
八、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如何計算的?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比值。
1.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產品(服務)收入+技術性收入。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其中,技術性收入包括: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企業應正確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
2.?總收入
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
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
九、企業科技人員占比要求不小于10%,這個占比是怎么計算也來的?
企業科技人員占比是企業科技人員數與職工總數的比值。
1.?科技人員
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2.?職工總數
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3.?統計方法
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這個指標有哪些具體規定?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
1.?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確定
研究開發活動是指,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活動。不包括企業對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某項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裝置、產品、服務、工藝或知識等)。
企業應按照研究開發活動的定義填寫附件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四、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
專家評價過程中可參考如下方法判斷:
——行業標準判斷法。若國家有關部門、全國(世界)性行業協會等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了測定科技“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技術、產品(服務)、工藝”等技術參數(標準),則優先按此參數(標準)來判斷企業所進行項目是否為研究開發活動。
——專家判斷法。如果企業所在行業中沒有發布公認的研發活動測度標準,則通過本行業專家進行判斷。獲得新知識、創造性運用新知識以及技術的實質改進,應當是取得被同行業專家認可的、有價值的創新成果,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具有推動作用。
——目標或結果判定法。在采用行業標準判斷法和專家判斷法不易判斷企業是否發生了研發活動時,以本方法作為輔助。重點了解研發活動的目的、創新性、投入資源(預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終成果或中間成果(如專利等知識產權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2.?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范圍
(1)人員人工費用
包括企業科技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注:研發費加計扣除歸集口徑是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
(2)直接投入費用
直接投入費用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活動而實際發生的相關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注:加計扣除只能是機器、設備,房屋租賃費不計入加計扣除歸集范圍。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折舊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和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注:房屋折舊費不計入加計扣除歸集范圍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研發設施的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軟件、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許可證、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是指為新產品和新工藝進行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規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包括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產品進行的創意設計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
(6)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
裝備調試費用是指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研制特殊、專用的生產機器,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歸集范圍。
試驗費用包括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田間試驗費等。注:加計扣除歸集口徑沒有田間試驗費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8)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注:與研發加計扣除歸集口徑差異:高新無分析費用、評議費用、評估費用、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研發加計扣除無通訊費,比例限制高新為20%,研發加計為10%。
3.?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內部研究開發活動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與委托境內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的研究開發活動所支出的費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完成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受托研發的境外機構是指依照外國和地區(含港澳臺)法律成立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外籍(含港澳臺)個人。
4.?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辦法
企業應正確歸集研發費用,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
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單個研發活動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并加總計算的。企業應對包括直接研究開發活動和可以計入的間接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并填寫附件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企業應按照“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進行核算。
5.?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
十一、高企認定對企業創新能力是如何進行評價的?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30)、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企業成長性(20)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
十二、知識產權相關的評價指標有哪些?
技術的先進程序(8),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8),知識產權數量(8),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2)
十三、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哪些?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十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從哪幾方面來評價?
一是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二是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
三是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四是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十五、企業成長性的指標有哪幾項?
1.凈資產增長率
凈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末凈資產÷第一年末凈資產+第三年末凈資產÷第二年末凈資產)-1
凈資產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會計報表期末數為準。
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2.銷售收入增長率
銷售收入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收入÷第一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
企業凈資產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第一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后兩年計算;第二年末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
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十六、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有效期為幾年?
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十七、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從何時起享受稅收優惠?
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1. 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認定辦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
2. 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3.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十八、企業獲得高企資格后,年報內容有哪些?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附件6);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認定機構應提醒、督促企業及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并協助企業處理填報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十九、對已認定的高企,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如何處理?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除(五)款外)注:同時滿足八個條件,除研發費占收入比以外、第十七條注:更名未報告、第十八條注:跨區域整體遷移和第十九條情況注:弄虛作假,環境違法、未報告等的企業,按《認定辦法》規定辦理;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五)款注:研發費占收入比產生異議的,應以問題所屬年度和前兩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與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五)款規定進行復核。
二十、高企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如何處理?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附件7),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本地區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有異議的或有重大變化的(無論名稱變更與否),由認定機構按《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注:同時滿足八個條件進行核實處理,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二十一、高企發生異地搬遷應處何處理?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由遷入地認定機構給企業出具證明材料,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二十二、高企的哪些行為會被認定機構取消資格?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認定機構應依據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具的意見對“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判定處理。)
(三)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所屬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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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為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和《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整理的22個問題,分享給大家。
一、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高企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由哪些部門負責?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三、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如何組織與實施?
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認定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四、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如何組織與實施?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和本《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二)注冊登記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附件1),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可以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附件2),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并向認定機構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每個企業的評審專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術專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每名技術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專家評價表》(附件3),每名財務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務專家評價表》(附件4),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附件5)。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絡評審。
(五)認定報備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核發證書編號,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認定機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備企業可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
綜上:高企認定程序為:自我評價——注冊登記——提交材料——專家評審——認定報備——公示——無異議(如有異議——核實處理)——備案、公告、頒發證書——辦理稅收優惠手續,公示——有異議——核實處理。
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滿足哪些條件?
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八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備注:“當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關鍵字:認定高企必須同時滿足的八個條件:成立時間一年以上,獲得知識產權,技術領域,研發人員10%,近三年研發費用3%,4%,5%,境內6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60%,創新能力評價,無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六、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有何規定?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
2. 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4. 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
6. 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
7.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sipo.gov.cn)查詢專利標記和專利號;國防專利須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國防專利證書;植物新品種可在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網站(http://www.cnpvp.cn)和國家林業局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網站(http://www.cnpvp.net)查詢;國家級農作物品種是指農業部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告的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須提供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新藥證書;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須提供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中藥保護品種證書;軟件著作權可在國家版權局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詢軟件著作權標記(亦稱版權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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