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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54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后,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并予以公告。所以在下證之前要繳納一次辦登費后才可以被授予專利權。因為專利通過審核后才需繳納辦登費,所以在申請專利時還未確定是否通過審核,就無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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