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7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理念,更好地發揮專利預審服務支持產業創新發展的積極作用,依據《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77號)、《專利申請預審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國知辦發辦字〔2023〕25號)、《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管理辦法》(國知辦發保字〔2023〕49號)、《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預審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現就專利預審服務規范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非正常、低質量專利申請排查處理
1、加強預審申請低質量排查處理。注重預審申請授權后在轉化運用時的產業經濟價值,重點排查權利要求保護范圍過小的專利申請,對存在特征瑣碎紛雜、簡單功能復雜化,引入大量與發明貢獻無特定關聯的非必要技術特征、原理、公式等導致權利要求冗長的預審請求嚴格審查,嚴格限制進入快速審查通道。對于預審申請質量較低的備案主體及代理機構予以書面提醒,若不合格率超過50%,將根據預審服務管理辦法暫停預審服務或取消備案登記資格。
2、加強預審申請非正常排查處理。預審申請列入非正常核查清單的備案主體和登記代理機構,應當積極配合,盡快處理。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或主動撤回的,將按照預審服務管理辦法立即暫停預審服務,2件以上的取消備案登記資格。
3、加強預審申請虛假證明材料排查處理。預審申請證明材料應當能體現本申請是基于實際研發活動做出的專利申請,對于提交虛假材料或協助備案主體偽造虛假材料的,將立即暫停預審服務或取消備案登記資格。
二、加強預審備案和登記資格核查
開展備案主體資質復核,重點對社保人數不足5人的備案主體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核查,清理無真實研發能力的“皮包公司”、“空殼公司”,清理已注銷或狀態異常的主體、注冊地址信息不實的主體。具體要求請關注官網后續通知。
嚴禁代理機構出現涉及非正常專利申請或代理的行為,如發現代理機構存在假冒他人名義申請專利、編造專利申請、不實宣傳等情況,立即暫停或取消登記資格。
三、加強專利預審案件全流程跟蹤
排查利用專利預審機制進入加快審查通道后進行權利轉讓以謀取利益的情況。預審申請授權后轉讓的,需報備至中心郵箱zlys@zjippc.cn,對于不及時報備或者報備理由明顯不充分的,將按照預審服務管理辦法立即暫停預審服務或取消備案登記資格。
四、對符合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預審請求“應收盡收”
專利預審服務應當發揮支持產業高質量創新發展的積極作用,備案主體應當篩選高質量專利申請提交預審,代理機構應當協助備案主體篩選高質量專利申請提交預審。如發現惡意侵占預審資源的行為,將按照預審服務管理辦法立即暫停預審服務或取消備案登記資格。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5年3月25日
來源: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